“行業誠信建設網絡管理平臺”運作管理辦法(試行)
發布日期:2016-03-24 來源:上海市“企業誠信創建”活動組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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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
“行業誠信建設網絡管理平臺”是上海市“企業誠信創建”活動組委會在各行業協會積極推進“企業誠信創建”活動的基礎上,幫助各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行業誠信建設與管理而搭建的反映各行業誠信建設成果、行業自律及相關行業信息的權威平臺。
“行業誠信建設網絡管理平臺”由上海市“企業誠信創建”活動組委會進行總體規劃、指導、推進;采取授權專業機構負責公共內容的維護更新及平臺技術支持;各行業協會、商會作為應用主體負責本行業相關內容的維護更新的基本運作模式。 《“行業誠信建設網絡管理平臺”運作管理辦法》旨在規范有關各方在應用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要求有關各方嚴格遵照經確認的基本運作模式進行各行業誠信網絡管理平臺建設和管理。
第一章:相關各方職責
1、上海市“企業誠信創建”活動組委會是“行業誠信建設網絡管理平臺”的發起、管理者,負責平臺的總體規劃、指導、推進及管理、監督、信息審核等工作。
2、各行業協會、商會是行業誠信建設網絡管理平臺的具體應用單位,在上海市“企業誠信創建”活動組委會指導下,按要求負責對本行業協會的誠信建設網絡管理平臺進行日常的維護、更新與管理。
3、上海東方企業信用征信有限公司是活動組委會指定授權的第三方合作伙伴,負責對平臺公共內容的維護更新,并負責對各行業協會誠信建設網絡管理平臺的各項工作進行具體指導與管理幫助。
4、組委會授權上海東方誠心網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負責為網絡平臺提供相關技術支持。
第二章:平臺建設標準
1、建立行業誠信建設網絡管理平臺的行業協會,必須已設立“誠信行業創建辦公室”,并已有會員單位參加了企業誠信創建活動。
2、對于已擁有協會網站的行業協會,須在其網站主頁面上開辟專門的頻道、頁面或入口供鏈接行業誠信建設網絡管理平臺頁面使用。
3、對于尚未開通本協會網站的行業協會,如需建立誠信建設網絡管理平臺,需先申請一獨立的域名,并在組委會指定的第三方合作伙伴的指導下進行相關頁面的建設。
第三章:平臺使用管理
1、各行業協會應指定專人負責對行業誠信建設網絡管理平臺的管理,管理平臺賬戶及密碼由專人保管。
2、相關管理人員應確保對各行業誠信建設網絡管理平臺的應用符合國家《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本辦法要求,各應用單位需對所發布的各類信息承擔全部責任。
3、各單位平臺的使用人員在開始具體應用前需經由組委會指定的第三方合作伙伴進行相關應用與操作方面的培訓。
4、上海東方企業信用征信有限公司及上海東方誠心網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指定專人負責對使用單位在使用過程的各類問題提供咨詢服務。
第四章:平臺各版塊應用說明
1、網絡平臺頁面中上半部分“誠信創建活動介紹”、“活動動態”、“誠信企業風采”、“全市參加誠信創建企業”及“本行業參加誠信創建企業”等為公共版塊,將在活動組委會的指導下統一由上海東方企業信用征信有限公司發布、維護。
2、網絡平臺頁面中下半部分“行業誠信排行”、“行業從業人員”、“行業評價標準”、“行業警示”等版塊由各行業協會進行具體的操作與應用。具體的操作與應用工作將在活動組委會進行指導下,并由組委會和行業協會共同確定的標準下進行。
第五章:行業協會負責版塊管理原則
一:“行業誠信排行”版塊
1、“行業誠信排行”是各行業協會根據行業管理的基本要求及特點,通過建立基本評判標準設立的旨在對本行業各會員單位在經營過程中的情況作出評價的動態社會發布機制。是反映各行業誠信建設與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更是各行業協會樹立權威形象的重要手段。
2、本版塊內企業排行次序可參考以下依據:
企業承擔應盡社會責任方面是否嚴格;
企業執行各項行業標準是否嚴格;
企業是否積極配合準確上報各類行業匯總數據:
企業是否積極參與行業協會組織的各類相關活動;
會員單位是否按時交納協會會費;
企業是否為本行業各類建設作出過突出貢獻;
企業是否參加誠信創建活動,創建的級別及誠信企業創建的時間長短;
協會所掌握的其他企業相關信息。
3、各行業協會可依據本辦法意見與精神,并結合本行業特點,制定相應的打分標準對各企業進行評價、排行。
4、行業誠信排行的更新時間標準
一般情況下,建議各行業協會每季度進行一次排行更新工作。各行業協會可根據自身特點及需求,縮短或延長更新的周期;但原則上最少每半年更新一次。
5、行業誠信排行的上榜比例要求
各行業協會根據其制定的評價標準對各企業進行評分,每次依據評分結果對得分靠前的企業進行按序公布。
由于各行業協會會員單位數量不一,故提出以下比例要求。
會員單位數在0—100的協會,選取其前10%進行公布
會員單位數在100—300的協會,選取其前5%進行公布
會員單位數在300—1000的協會,選取其前2%進行公布
排行數量原則上不低于10家。
6、行業誠信排行的撤銷標準
已上榜企業中,如發現有被政府查處、媒體曝光、消費者惡評、不正當競爭或是其他重大失信行為的,應及時從榜單中除名。
二:“行業從業人員”版塊
1、“行業從業人員”版塊旨在就本行業內各會員單位從業人員基本面貌向社會進行集中展示,體現行業從業人員風采,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2、本版塊本著自愿公開的原則,收集并發布行業內從業人員的相關個人信息。對于涉及到個人隱私的相關信息,在未征得個人許可的情況下,不得進行公開。
3、要求設立平臺的各協會,應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各會員單位傳達創建行業人才庫的精神,并要求會員單位提供相關數據。
4、各行業協會可有計劃的、分步驟的將下列三類人員的信息進行動態的發布與更新:
首先,各行業協會從業人員應作為第一批上傳展示的行業從業者。
其次,應有步驟的收集并發布各會員單位各級領導的信息。
最后,不斷地將行業內各類擁有資質、職稱的廣大從業人員信息收錄、并添加到本數據庫內。
三:“行業評價標準”版塊
1、“行業評價標準”版塊主要用于以下各類信息的發布:
①用于發布各類需要讓行業內及社會知曉的信息和標準。
②用于對行業內各會員單位各項標準的執行狀況進行反饋與社會公示。
③用于及時發布各類通知、行業內的動態性信息等。
2、“行業評價標準”版塊是行業開展各項工作的重要信息窗口,是行業協會體現監督作用的平臺,行業協會應指派人員對行業內各類行業及企業信息進行搜集和整理,及時對本版塊內容進行更新,不斷推進行業誠信建設工作的開展。
四:“行業警示”版塊
1、“行業警示”版塊是行業協會對社會發布重要警示信息的重要窗口,是行業協會進行行業自律和社會責任承擔的重要權威表現方法。
2、為樹立行業協會專業、權威、客觀的形象,應及時對下列相關信息進行發布與公示:
①及時向社會發布行業消費警示、經營性詐騙行為等,以保證廣大消費者及守法經營著的利益。
②及時對業內的不法企業、不道德行為進行公示(包括會員及非會員企業)。
③對政府的抽檢、查處信息以及媒體曝光的信息進行及時的公布,以促進行相關企業及時整改與調整、以及警醒其他企業。
3、為發揮好行業協會的行業監督與行業管理作用,各行業協會應積極開展對本版塊的建設。
第六章:退出與取消機制
為樹立行業誠信建設網絡管理平臺良好的社會形象,上海市“企業誠信創建”活動組委會將加強對各行業協會平臺的應用與監督管理工作。 對于建立平臺但長期不對平臺進行維護、更新與管理的協會,活動組委會將定期督促其及時調整相關工作,對于經多次督促仍無進展的相關單位,活動組委會有權撤銷其行業誠信建設網絡管理平臺,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該行業協會網絡管理平臺撤銷的信息。
第七章:爭議與其他
行業誠信建設網絡管理平臺上發布的所有信息,應遵循真實、客觀、公正的原則,對于存在爭議及不明確的部分,應先征詢上海市“企業誠信創建”活動組委會的意見;同時,活動組委會對相關頁面上的有關信息擁有最終的審核權利,對有爭議的內容,活動組委會將與有關行業協會協商解決。 本辦法為暫行管理辦法,隨著行業誠信建設網絡管理平臺應用工作的進一步推進,活動組委會將對本辦法作進一步的補充和說明。 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上海市“企業誠信創建”活動組委會所有。